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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离职后怎么缴纳个人社保?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留言咨询,怎么个人缴纳社保,对此,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留言:之前在上家公司缴下家公司纳的社保是到3月底,4月份社保断了,想要个人缴纳社保可不可以,因为5月份或者6月份才能入职,担心中间断社保会对后面买房子有影响

  回复内容:如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社保,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可向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根据关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合人社秘〔2020〕164号):一、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本人自愿,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市户籍符合上述条件人员持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参保;非市户籍符合上述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市居住证在居住所在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参保。三、参保人员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300%,由本人自主申报确定,缴费比例为20%。四、参保人员不得以个体身份往前追溯补缴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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